新时期民族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基本国策,紧密结合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实际,从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进步、相互学习、共同致富出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发展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不断巩固社会主义的新型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新时期民族工作的主要内容 新时期,民族工作要解决的问题很多,涉及到各方面的内容,但其中最主要的是两大问题,即自治和发展。就是不断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充分调动各族人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全面发展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等事业,逐步消除历史遗留的民族间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的差距,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民族风俗习惯,是指一个民族在生产、居住、饮食、衣着、婚姻、丧葬、节日、庆典、礼仪等物质文化生活上的共同喜好、习俗和禁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是党的民族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体现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风俗习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族的心理感情,因此,能否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实际上是能不能尊重少数民族本身的问题。这个问题处理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能否巩固和发展。如果不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就会引起民族间的磨擦、纠纷以至冲突。同时,国内外阶级敌人也往往利用民族风俗习惯的差异来挑拨离间,煽动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因此,各民族之间一定要互相尊重风俗习惯。所谓尊重,就是从民族平等团结的原则出发,尊重少数民族权利,不能因民族风俗习惯不同,而歧视侮辱少数民族。对于那些不利于生产和经济文化发展,不利于人民的生活和身心健康的、落后的风俗习惯,必须由少数民族自己来解决。别人不能越俎代庖,更不能强迫命令。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做好杂居、散居少数民族工作 杂居、散居少数民族的工作是整个民族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杂居、散居的少数民族同在边疆和民族自治地区聚居的少数民族有着密切的关系,做好他们的工作,对维护和发展边疆及聚居的少数民族地区的安定团结,调动少数民族人民的积极性,实现四个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由于他们很多人居住在城市和市郊,对旅游的国际人士了解我国少数民族和党的民族政策,起着重要的作用。为此,必须认真做好以下工作:(1)切实保障他们的平等权利;(2)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3)认真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4)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江泽民同志关于民族工作的三句话 江泽民同志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七日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就民族问题强调了三句话:一是继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二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三是加快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
(1)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要教育各族人民提高觉悟和警惕,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要坚定不移地同国内外敌对势力破坏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的图谋、活动进行坚决的斗争。在处理民族地区的社会矛盾和突发事件时,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始终立足于信任、团结、争取最大多数群众,对少数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惩处,维护法律尊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坚持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56个民族不分大小和社会发展程度,都享有宪法规定的平等权利。各民族是平等、团结、互助的关系。既要反对大汉族主义,又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尊重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语言文字和风俗习惯。及时发现和处理影响民族关系的问题,防止违反民族政策、伤害民族感情的事件发生,坚决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的破坏活动。
(3)坚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就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4)大力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要努力造就一支宏大的既能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又能密切联系本民族群众的德才兼备、符合“四化”标准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要继续注意扩大少数民族干部的数量,更要注意改善结构,提高素质。
(5)加快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群众生活的改善,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坚持国家帮助与少数民族的自力更生相结合,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的资源开发与这些地区少数民族的发展繁荣和少数民族的具体利益相结合,少数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与沿海地区和内地经济发达地区的人才、资金、技术优势相结合,经济开发和智力开发相结合。
(6)注重少数民族的文化建设。促进少数民族在继承和发展本民族的优秀文化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和吸收其他民族的先进文化,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不断吸取新知识、树立新观念,不断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科学素质。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7)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是尊重少数民族和民族平等原则的体现。同时,也尊重少数民族改革其风俗习惯的自由,但这个改革必须由少数民族自己决定,自己去实行,任何外力强制或包办代替都是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