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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少数民族相关情况统计报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07 16:17
 

各县(市、区)民宗局:

    为了全面掌握全市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情况,更好地服务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在往年统计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我们对统计表格作了修改完善,增加了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统计内容;并根据省民宗委对主要数据提前上报的工作要求,我们设计了快报表格。现将各项统计表格印发给你们,要求各县(市、区)民宗局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准确规范地做好统计工作,按时上报统计报表。

    一、要求在1月底前上报市民宗局的统计表格:

    1、201  年度县(市、区)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经济收入情况统计表(快报表一);

    2、201  年度丽水市各民族乡镇主要社会经济指标统计表(快报表二)。

    二、要求在2月底前上报市民宗局的统计表格:

    1、201  年度全市民族行政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统计表(表一);

    2、201  年度全市农村少数民族经济收入情况统计表(表二);

3、201  年度全市民族行政村分类情况统计表(表三);

4、201  年度全市民族行政村农村资源情况统计表(表四);

5、201  年度全市民族乡镇基本情况统计表(表五);

6、201  年度全市民族干部情况统计表(表六);

7、201  年度全市少数民族接受教育情况统计表(表七);

8、201  年度全市民族乡(镇)、民族行政村社会事业发展情况统计表(表八)


附件

全市少数民族相关统计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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