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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成立
发布日期:2023-12-11 10:22

11月29日,丽水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成立暨第一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召开。浙江省民宗委二级巡视员、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秘书长毛建翔,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徐光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邦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蓝伶俐,市政协副主席、民建市委会主委高波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丽水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章程、选举办法等制度,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选举产生理事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 。新当选的丽水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会长管君友作表态发言。

毛建翔对丽水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的成立表示祝贺,他指出,近年来,丽水市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希望市民促会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服务社会发展大局,始终强化自身建设,成为推动民族工作社会化的重要平台。

徐光文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丽水市近年来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希望市民促会立足新起点、勇担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凝聚民族团结奋进的同心力量,共同谱写丽水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崭新篇章。要提站位、聚共识,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引领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在以学促干上下真功、见实效。充分发挥会员联系广泛、人才荟萃的优势,创新传播方式,丰富传播内容,团结各族群众、凝聚人心。要促和谐、助发展,增强民族团结进步“融合力”,深化拓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在助力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中探索新机制、新途径、新方法,共同营造全市安定团结、和谐共处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各族群众的积极性,为丽水改革发展稳定“建真言、谋良策、出实招”,当好市域发展的“石榴红”智囊团。要强机制、优服务,增强民族团结进步“感召力”,扎实推进自身建设,抓班子强队伍、抓服务强活力、抓规范强长效,努力把民促会建设成为各族群众充分信赖的组织、会员们引以为荣的家园、各族群众交口称赞的团体。

丽水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全体会员、各县(市、区)民宗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   责任编辑: 市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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