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全面加强宗教团体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指出,要切实找准位置。各宗教团体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党委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会议要求,要切实履行好职能。一是要把规定动作落实好。要按照团体章程规定,按要求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会议。会前要搞好调查研究,拟定会议主题,发现典型线索,总结成功经验,为开好会议做好充分准备。二是把工作思路谋划好。要谋定而后动,按照“谋清思路、谋准重点、谋实举措、谋出特色”的要求厘清工作思路,明确发展目标,围绕目标找路径,把各项工作谋划好落实好。三是要把宗教活动场所指导好。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管理组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管理,规范宗教活动和账务管理。四是把教职人员管理服务好。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开展爱国主义、政策法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及场所管理、教义教规等教育培训。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行为规范的监督,健全宗教教职人员奖惩机制和准入、退出机制,将全面从严治教要求引向深入。
会议强调,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一要在学习上下功夫。要组织团体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家政策法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宗教知识等。二要在团结上下功夫。要发挥好宗教团体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增强凝聚力。要增强责任意识、沟通意识和自律意识,汇聚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三要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要固化提炼创新做法为长远,坚持以规章制度为准绳,按照制度管人管事,促进团体建设行稳致远。